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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河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喜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0.03.20点击数:660

近日,铭普公司通过铭普科技公司喜获由河南省通信管理局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使公司进入规范化、规模化、集团化的目标上迈进了坚实的一步。

文网文许可证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经营网络文化活动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行政许可证书。这些怕说的文化活动指的是经营性的活动,因为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大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以电子商务、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为目标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无偿的为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在中华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均应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我国的相关法律只要求经营性的网络文化活动办理文网文许可证。
  文网文许可证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是行政部门和管理机构批准,指化行政部门和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许可证书。其中互联网文化单位指的是化行政部门和管理机构批准,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提供单位。而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铭普科技在增值电信业务领域,铭普科技专注从事增值电信业务、信息服务、游戏运营、呼叫中心和文化出版等行业的咨询服务,将服务全方位拓展至增值电信业务资质外包、互联网资质外包、专项审批外包等领域。